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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及其保护研究

文章来源:历史文化研究会      添加时间:2018-05-29      阅读数: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及其保护研究

张  晖  耿金文
 

    摘要:本文简述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概念的形成和保护的历程,从分析镇江名城特色入手,分别以山水资源、地上文物、地下遗址、景观视廊、传统文化五个方面阐述保护思路和建议,旨在更好的促进镇江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 特色 资源 山水

 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程
    中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始于对文物的保护,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其间历经清、北洋政府、民国等几个时期,相继制定了一些文物保护的规定。其中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古物保存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但是由于政局动荡,法律基本没有执行,大量的文物古迹毁于战火,流失海外。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有关法令法规,设置中央和地方管理机构,成立考古研究所等一系列举措,初步形成了中国文物保护制度。期间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10年动荡,直至70年代中期文物保护工作才得以逐步恢复。 经过数年的努力,又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和调整,1982年11月,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文物保护的国家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标志着我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
    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国家文物局、国家城建总局联合报告的《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公布了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24个城市为中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标志着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创立。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进入了它的第二个重要发展阶段,即增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城市保护阶段。之后1986年的12月公布了包括镇江在内的第二批3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止2011年底,全国共公布了11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践证明,自1982年以来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中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经历了约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再到历史文化名城的多层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再到历史文化名城,这个保护体系表达了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城市发展背景下的状态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和保护专家为主导的遗产选择方式”。
 二、名城镇江的特色及其保护之路
    镇江是一座清新秀丽、个性鲜明的山水生态城市。她依山傍水,雄踞江南,浩淼长江与婉约南下的大运河城中交汇,宁镇山脉绵延入城,形成“一水横陈,连岗三面”,临江“三山”鼎立之“雄”势,素有“天下第一江山”“城市山林”的美誉。
    镇江是一座底蕴丰富、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3000余年, 是吴文化的发祥地。六朝重镇(三国东吴创业地之一、南朝宋齐梁三朝帝王之乡),从隋唐至清朝中期千年漕运的江南枢纽,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对外通商口岸和商埠,民国时期的江苏省会,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的新四军茅山抗日根据地,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镇江是一座蕴藏生机的年轻城市,潜力无限、蓄势待发。快速崛起的南徐新城与城市中央的“南山国家森林公园”遥相辉映,处处透出山水气息;展现大江神韵、凸显城市灵动、展示古今交融“山水文化”魅力的长江最美的城市港湾——北部滨水区,渐渐展现在我们面前。
    镇江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全面保护工作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1986年12月国务院公布镇江为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1987年镇江即开始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分别在1993版和2003版《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名城保护规划作了调整和完善。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列为城市的首要性质,得到高度重视。
    近十几年,是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显著提升的年代,镇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面貌的改变、环境的提升,同时也在不断蚕食着名城的风貌和特色,从而引发了人们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担忧。因此,求解名城镇江有效的保护之道,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名城镇江的保护内容和建议
    自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 镇江市历届政府和有志之士为此开展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具体的城市建设中,保护什么,如何保护,仍然时常困扰着我们。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来自于1993年的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纪要》,可归纳为三句话: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传统文化。
    也就是说,把名城镇江的城市特征、山水资源、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秩序以及传统文化等,与城市的各项建设有机结合,可以使得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有效保护和发扬广大。
    因此,根据近年来的名城保护实践,结合镇江名城特色,作者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谈对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议和设想。
(一)、名城载体——山水资源的保护
    浩淼长江与婉约南下的大运河于镇江城中交汇,宁镇山脉绵延入城。独特的山水资源,彰显出镇江的传统空间特色——“城市山林”。因此,保护真山真水这些名城载体,是保护名城格局和风貌特色的重点。
1、水体的建设
    主城区现有主要水系有金山湖、古运河、运粮河、长山灌渠、团结河、光明河、四明河等。
    长江、古运河与城市发展历程紧密相关,两条东西走向的主干河流——运粮河、古运河穿城而过,并滋生出五条南北走向的支流——长山灌渠、团结河、光明河、四明河,这些支流又通过明沟暗渠与城市内部的大小池塘、水库相连通,共同组成了镇江丰富的水系资源和景观环境。
(1)、“北水”——金山湖的建设
    金山湖的建设,其理念应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三山风景区的要求, 突出“大江风貌” 神韵,凸显“江中美玉”胜景,即以人文资源为依托,以山水风光为载体,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与城市景观相互交融、交相辉映,形成传统静态观赏景观与现代休闲动态景观相结合的国家级风景区;其结构以金山湖为核心,南北景观带,六大景区环绕,形成 “两带六区”的环江链状布局结构。
三、名城镇江的保护内容和建议
    自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 镇江市历届政府和有志之士为此开展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具体的城市建设中,保护什么,如何保护,仍然时常困扰着我们。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来自于1993年的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纪要》,可归纳为三句话: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传统文化。
    也就是说,把名城镇江的城市特征、山水资源、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秩序以及传统文化等,与城市的各项建设有机结合,可以使得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有效保护和发扬广大。
    因此,根据近年来的名城保护实践,结合镇江名城特色,作者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谈对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议和设想。
(一)、名城载体——山水资源的保护
    浩淼长江与婉约南下的大运河于镇江城中交汇,宁镇山脉绵延入城。独特的山水资源,彰显出镇江的传统空间特色——“城市山林”。因此,保护真山真水这些名城载体,是保护名城格局和风貌特色的重点。
1、水体的建设
    主城区现有主要水系有金山湖、古运河、运粮河、长山灌渠、团结河、光明河、四明河等。
    长江、古运河与城市发展历程紧密相关,两条东西走向的主干河流——运粮河、古运河穿城而过,并滋生出五条南北走向的支流——长山灌渠、团结河、光明河、四明河,这些支流又通过明沟暗渠与城市内部的大小池塘、水库相连通,共同组成了镇江丰富的水系资源和景观环境。
(1)、“北水”——金山湖的建设
    金山湖的建设,其理念应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三山风景区的要求, 突出“大江风貌” 神韵,凸显“江中美玉”胜景,即以人文资源为依托,以山水风光为载体,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与城市景观相互交融、交相辉映,形成传统静态观赏景观与现代休闲动态景观相结合的国家级风景区;其结构以金山湖为核心,南北景观带,六大景区环绕,形成 “两带六区”的环江链状布局结构。
2、山体的建设
    镇江主城区内共有26座山体,像是大大小小的珍珠洒落在镇江城中。这些山体在城市中既是景观点,又是观景点,山虽不高,却溶于城市,形成“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独特风貌。
    2009年,许书记提出了“青山绿水”两年行动计划,要求用两年时间按照规划整治其中11座山体。经过两年的建设,山体整治取得成效,既保护了山体,又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市民的生活环境,如虎头山、象山、北固山等。但有些山体在改造过程中却破坏了山体,降低了山体高度,减少了山体面积,铺设了大量人工的硬质景观,如狮子山、合山等。这些山体的整治最终减少了绿化覆盖率,与打造宜居山水花园城市的目标有些背离。
    因此,今后山体整治和保护, 要按市规划院编制的山体保护规划中确定的原则, 即 “确定性质、 界定范围、控制视廊、治理山体、适度开发”,具体措施包括保护山体本体,搬迁居民,治理山体滑坡,植树覆绿;明确山体保护范围,严控范围内的开发;协调周边建设,保护山体间的视廊等。
    尤其要注重保护那些体积小分散在市区内的山体、山岗,如广东山庄内的阳彭山、三五九医院内的日精山、原镇江师专内的寿丘山等,通过这些山体的保护,形成开放的小游园式的公园,为城市营造众多具有自然风貌的开敞式空间。
    对于宝盖山、鼎石山、团山、黄鹤山、磨笄山等文化资源丰富的山体,除了保护好外,还要充分挖掘其景观价值、人文价值和旅游价值。
(二)、名城精华——地上文物的修缮和更新
    现存的地上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和重要因素,它记载着城市的历史,丰富着城市的文化,已成为城市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1、文物保护单位
    我市的各级文保单位,已基本划定其两线范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但如何处理文保单位周边的开发建设与文保单位内遗存建筑的关系仍是关注之重点。处理不好,就会使文保单位成为城市中的“盆景”,破坏其周边环境,失去文物保护单位应有的价值。
    对于一些尚未确定级别而确有价值的优秀建筑,也要完善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充分研究它们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做好展示和利用。
    需要强调的是,从法律法规上要明确保护各级文保单位的责任主体,以及当其遭到破坏,或周边环境改变时,由谁查处、制止、恢复等。避免标志碑一立,就无人问津。如市级文保——南宋孩儿桥,目前已被违章建筑压在地下,河沟被填,连标志碑都不见踪影,谈何保护。
2、历史街区和地段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必须有不少于两个历史街区。有重点的保护若干历史街区和地段,以此为代表反映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展示城市发展的历史延续和文化特色是不可缺失的做法。这样做可以较少影响旧城更新,减少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矛盾,对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重要意义。
镇江有西津渡、伯先路、大龙王巷三个历史街区和新河街地段,西津渡以“渡”、伯先路以“商”,大龙王巷以“居”,新河街以“河”, 四个片区各有特色。其中西津渡历史街区整治较早,目前已初具规模。综合各方面来看,西津渡的保护成效显著,但它搬迁历史街区全部居民的做法仍值得商榷。也许有其街区特色的考量在里面,但对于其他三个片区,不宜也不能效仿。
    对于这些历史街区和地段的保护,要遵循历史真实性、风貌整体性和生活延续性这三个基本原则,保护历史遗存、传统风貌、空间格局等,改造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改善街区居住环境,促进旅游和经济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如何利用,促进更好的保护,是历史街区和地段保护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有待更多的实践和探索。(三)、名城底蕴——地下遗址的勘探和展示
    地下遗址能够使人们更多更完整地认识古代遗存文化,同时,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存历史的记忆也将是人类现代生活发展的必然需求。
    对地下遗址的认识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比如铁瓮城遗址。1986年国务院批复镇江为历史文化名城时,对镇江的简介中还没有提及铁瓮城遗址的保护,直到数年后的考古勘探才将它发掘出来。如今,经过考古人员的不懈努力,已基本了解铁瓮城的布局、结构及特点,同时社会各界也逐渐认识到它在镇江乃至全国历史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尤其是近几年市政府在考古勘探方面加大投入,保护了一批地下遗址,包括西津渡小码头遗址,玉山大码头遗址等,但也有一些遗址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处理方式的不妥,受到一些损毁,比如宋元粮仓遗址,使镇江的声誉受损。
    对此,今后的工作重点,除了提高认识, 积极保护外, 首先要对《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地下文物埋藏区重点勘探,同时加强对城市历史、城池演变、文献史书记载的历代重要遗迹进行考古探查,为保护和揭示名城历史文化提供必要的依据;其次对镇江历代城池的演变、大小、城垣结构、城门位置等要有初步的认识,在涉及地段开发时提前介入、有的放矢,避免再次出现上述失误;最后还要积极推进这些遗址的利用和展示,促进旅游、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四)、名城脉络——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
    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和特色是其区别于普通城市的关键所在, 因此必须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城市格局、 空间环境进行保护和控制。所以除了对体现城市传统空间特色的原有因素实施保护外,还要对影响城市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整体协调。
    这其中主要是对重要特色空间周边地区进行视线控制,划定视线控制区,保证特色空间的充分可视性;对现状“山-水-城”视线的改善、整治和对新的建设的控制,实现视廊的通畅、美观;对城市制高点进行控制与引导,使制高点充分的显露。
1、控制城中主要山体与山体、山体与城市的视廊,展现名城风貌。如磨笄山,位于城市南入口, 横轴——南徐大道与纵轴——官塘桥路—解放路交叉口,俯视镇江全城,直达江面。因此要控制其与周边黄鹤山、南山、虎头山的对景,与云台山、北固山、禹山的视廊,与城市道路和建筑群的协调。
2、控制城市主要交通脉络,体现镇江名城特点。如长江路、南徐大道、官塘桥路—解放路、檀山路—跑马山路等。
    长江路——城市滨江山水风景线,将金山、焦山、云台山、蒜山、大江风貌与城市整合到一起,充分展现大江风貌,凸现出城市轮廓线与山水城林。
    南徐大道——城市山林风景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山体自然环境的结合的典范。南徐大道这条重要的景观通道充分展现南山风景区的自然景色,体现南徐新城的形象特色。
    官塘桥路—解放路——城市南大门的迎宾大道。沿路南山风景可尽收眼底,而远处隐约的城市,又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山林景观。
    檀山路—跑马山路——城西发展轴,联系南山、北水的主要景观通廊。随着南徐新城和北部滨水区的建设,这条景观轴将会成为镇江最为重要的景观轴线。
(五)、名城气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悠久的历史还为镇江孕育了丰富的传统文化遗产,包括传统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精华、名人轶事、传统产业等,它们和有形文物相互依托,共同反映着城市的历史文化积淀,共同构成城市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要继承和发扬扬剧、 丹剧、评话等戏曲艺术,重视名人轶事、民间传说、民俗风情等非物质遗产的发掘、收集、整理、利用和宣传,运用各种手段形象化地再现出来,以增添名城的历史文化氛围;加强对江绸、文绫织品、汉白玉插屏、玉雕 、各式灯彩、绒花制品、戏剧服装、正则绣、竹编、邮票拼贴画、烙铁画、瓷刻、扎染画、剪纸、根雕、竹乐器、陶塑、铜牌彩画等传统工艺的继承和保护;加强对镇江三怪(香醋、肴肉、锅盖面)、镇江菜系(清蒸鲥鱼、红烧刀鱼、白汁鮰鱼、水晶肴蹄、蟹黄汤包)、镇江麻油、镇江香醋、丹阳封缸、蟹黄汤包、镇江膏药、茅山茶叶等物产的保护、继承、生产和开拓创新。
    有条件还应并编制相关保护规划,制定相关发展政策,使这些历史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发扬和发展。这既是名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对外交流,促进城市经济与文明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结语
    镇江这座3000年历史的名城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需要我们精心保护,并传给后人。正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王景慧说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责任”。因此,我们要了解组成名城的要素和内容,明确名城保护的价值观、方法论和保障制度,借用吴良镛先生的一句话,“积极保护,整体创造”。
 
参考文献:
1、王景慧、阮仪三、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年
2、周岚,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保护和整体创造,科学出版社,2010年
3、镇江市规划协会,镇江名城志,镇江规划通讯,2011年
4、王景慧,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辨析,城市规划,2011年12期
5、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3年
6、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镇江市山体保护规划,2005年
7、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镇江市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