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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保护切不可漠视公共空间 ——试以所见现实为例论之

文章来源:历史文化研究会      添加时间:2024-10-09      阅读数:
名城保护切不可漠视公共空间
——试以所见现实为例论之
周润生
      摘 要:名城保护是需要公众参与的,其具体行为理应落实在对名城公共空间的爱护上。如若大家都漠视甚而破坏公共空间,那么,几十或是上百年以后,我们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号或“名誉度”将会不复存在。这绝非危言耸听!拙文以亲眼所见案例为证,试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期引起诸方面的高度重视,从而改善当前不足之薄弱环节,使名城美好形象永葆其生命力。
      关键词:名城保护 现实案例 公共空间 生命力
      “公共”是一个属性词,它是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而“公共空间”,作为一个社会学命题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重新阐释的,是欧洲文化自古至今的一大亮点。但中国文化对此却一直比较黯然。一位当代著名学者曾将“漠视公共空间”称之为“中国文化的第一个弱项”。他举例说,我们历来总是强调上对得起社稷朝廷,下对得起家庭亲情,所谓“忠孝两全”。但有了忠、孝,就“全”了吗?不。在朝廷和家庭之间,有辽阔的“公共空间”,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盲区。比如在我国古代一个官员坐着轿子到了某个公共空间,前面一定有差役举出两块牌子:“肃静”“回避”,这么一来,公共空间一下子又不见了。至于古代文人所遵守的座右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中的“窗外”,其实就是公共空间,他们都不予关注;再比如外国朋友所抱怨的我国游客随地吐痰、高声喧哗、在旅馆大堂打牌等低劣行为,认为是缺少社会公德,也就是没有具备公共空间应有的道德素质。那么,如何才能使社会公德不再失落,使公共空间成为美的空间,让历史文化名城永葆其生命力呢?笔者试通过几件案例分析发表拙见。
      一、公共空间必须人人爱护
      案例一:就在前不久的一个下午,当我从佛学院讲完四节课过江后经过焦山南大门广场时,居然发现一个身穿花衣的中年女士,在大庭广众之下,正弯腰从广场绿化花圃内堂而皇之地拔起一颗大而盛开的红色花卉往肩上背着的挎包里面塞。见她那视若无睹的神态,似乎还想继续找最大的再拔,完全不回避从她旁边经过的游客。此时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停下脚步对她讲:“这是你家的花圃吗?抬头看看标牌上的大字也下不了手啊!”因为此花圃景观展区就位于焦山正大门上台阶广场西侧,但见偌大的背景标语宣传牌上有醒目的“焦山美如画,文明你我他”十个橙黄色大字,右侧还有 4 个六角窗造型宣传框,分别标示“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讲文明话”“创文明城”16 个不小的橙黄色标语,在如此宣传氛围环境下,竟然还会出现这类有损公共空间的丑事,简直是一大讽刺画面,这也太丢咱镇江人的脸了!因为从此经过并目视斯女的外地游客还不在少数。在那女人公开“偷花”时,旁边还站着一位并未劝阻的男人,也许是她的先生吧。后见他俩朝我瞪了一下眼便恶狠狠地离去了,其架势真恨不得揍我几下,但终究未敢出手。
      如上现象虽为个案,然而在我们周边并不鲜见。但为什么长此以往不能根绝呢?就此原因自然很复杂,既关系到国民素质亟须全面养成和提升问题,又关系到综合治理能力和手段的进一步加强及科学化管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但归根结底还是对“公共空间”的漠视所致。然而奇怪的是,见她拔公共花圃之花的人员并不在少数,为何就事不关己视而不见呢?也许是怕引火烧身惹出麻烦而不敢管呢,也许是认为反正是公家的与己无关而不想管呢。不论何因,皆是一种漠视“公共空间”之行为。其实在维护公共空间公众利益时,我们还是需要鲁迅的批评精神的。鲁迅先生的批评,为什么我们觉得有力?因为他的笔触是很沉重的,是非常负责任的。批评者作为公众的一分子,对于不文明行为,就该猛烈地批评,如果是美好的真正善良的现象,则要毫无保留地赞美。这就是爱憎分明。我们除了自己以身作则外,还更应该教育下一代、下下代都努力做到这一点。
      城市公共空间是市民社会生活的场所,是城市实体环境的精华、多元文化的载体和独特魅力的源泉。城市公共空间是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空间,而不是私人私有的独立空间,它是必须人人皆加以爱护的(缺一不可)。历史文化名城(实际上是由一处处)的公共空间(组成的)也是需要全市每一位市民共同保护爱护的,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市民都具有文明素质,都得从爱护一草一木一花一叶做起,我们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初衷就在于此。其实话又得说回来,那个拔花的妇女不懂得爱国爱家乡吗?那倒不一定是,她连焦山风景区是属于 5A 级风景区都不知道吗?也不是,她之所以能随意拔花的动因也许是爱占公家小便宜习惯所致,是渴求占有外物欲望所致。但若往大的方面说,这拔花案例若发生在她去国外旅游途中,那丢的可就是咱中国人的脸了。这脸你丢得起吗?其实就是这个理,爱贪公共空间小便宜的恶习不仅害人害己也害国家之名声。想起以前看过一则笑话:“刚才去超市,我把所有能吃的都尝了一遍,没买,几个外国人看着我!我心想一定不能给中国人丢脸,慌忙中说了一句‘呦西’”。虽只是笑话,但至少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就是爱占小便宜者也懂得自己理亏,也感到面子上过不去自觉不舒服,但又改变不了这一小小恶习,于是便嫁祸于日本人而不给国人丢脸。正如王阳明所说,减得一分人欲,便得一分天理。只有精减欲望,对外物不渴求,不占有,才能活得惬意自在。
      二、公共空间应是美的空间
      案例二:我有一次开车路过市区江滨路一处主干道时,眼前突然被一处金灿灿的装饰物所刺激,于是我便减速慢行想看个究竟,原来是一户人家的院落大门,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只有四个字“其丑无比”!好比是在一口洁白的好牙齿之间镶了一颗黄金牙而显得格格不入。再看院门两侧别人家的围栏门以及一栋栋统一建筑风格的楼房,都与其形成了巨大的美、丑反差,简直是太不协调了,居然多少年来竟无人问津,因为这是人家私人的院门啊!你管得着吗?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主人家认为它好看它的黄金色院门就将会永久存在下去。但问题是从此处路过的公交车、私家车、旅游车以及外乡人、本地人,每日都不计其数,原本是属于私家空间的,而事实却已变成公共空间了。须知公共空间的美,是需要公众评判的,是应该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观的。这不仅仅使笔者想起若干年前出差途中所见情景:在浙江某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些富裕农村,几乎家家户户的楼顶上都树起了一座座“埃菲尔铁塔”。有的家庭甚至还树起了五座,中间一座大的,四角再各树一座小一些的,一眼看去,像是铁塔的森林。更有奇特者甚至已经安装镀银的了。记得当时在车上我还问同行者:“你觉得好看吗?”答曰:“丑陋无比,简直是钱多得没处花了!”由浙江的银铁塔屋顶到我市的金院门,虽然都是自家建筑私有行为,但它们那种以丑为美的建筑风格,确实是影响了大多数人的审美标准,也影响并损害了本该是美的公共空间。可令人不解并气愤的是,如此以丑为美的“东施效颦”行为你还无法阻止而令其拆除。中国文化创造了无数的美,但却有那么一些人并不懂得美。他们认为披金戴银就是美,富丽堂皇就是美,豪华鲜艳就是美,用民间的话说,这是土财主的“美”。可问题又回到公共空间这一问题上来了,金色院落大门也好,银色屋顶铁塔也好,如果出现在自家屋内或是深宅大院里,竭力避免它们接触公共空间,那么,自然也就不大会影响公共空间美。我们都清楚,任何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构成要素,自然是必须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这一本质要素, 但我们又不可忽视另一构成要素,那就是最基本的“美”之要素。名城之“名”,只有追求一个“美”字方能更出名。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重视加强加速“美丽中国”“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思想,不正是在强调这个“美”字吗。每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之美,都应有属于她自己民族风格的乡土建筑特色之美,或是符合名城自身特色的现代诗意之美。这就要求她的所有建筑公共空间都不该出现丑陋的、没有章法乱了套的、几何造型滑稽而且比例失调的、让人看了哭笑不得、痛苦不堪的建筑,哪怕是极少数的公共空间也不行,因为这会严重损害历史文化名城之“美”誉度。
      能代表我们镇江的标志性建筑在哪里?是大市口的苏宁大厦吗?自然不是。因为它不能反映镇江这座名城历史文化的厚重之美,它既能建在镇江,也能建在别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金山寺建筑群就不一样了,它不仅具有“寺裹山”的特色之美,更有“水漫金山”的典故之美,因此咱们镇江城的标志性建筑自然就应该是金山寺了。瞧那错落有致、古朴典雅、高贵气派的金山寺建筑群,仿佛是晨钟暮鼓那样,它日日夜夜、月月年年在提示该城市的居民,教他们明白做人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教他们永远热爱这座城市的芸芸众生……这才是建筑的精神功能。它应成为该城市的一个永久性的大市民,成为该城市的标志、象征和骄傲。因为名城公共空间内的一批卓越的建筑能潜移默化地改变这座城市,使这座城市具有自信心。好比是如果把故宫、长城拿掉,那北京的魅力顿时就会减半!同样,如果把苏宁大厦和万达广场拿掉,镇江还是镇江;但如果把金山寺拿掉,哪还成镇江吗?因为金山之美能代表名城镇江公共空间之美。
      三、公共空间切不可被漠视
      案例三:记得在三年前的某个上午,因《古代汉语》教学实践需要,我便同一群佛学院的学僧们探游焦山,寻访李白、陆游诗、文的发生故地及其更久远的六朝古柏。李白《焦山望松寥山》诗作于润州,当诗人站在焦山石壁之上,观望浩瀚大江中的松寥山,忽发奇想,诗兴大作:
      “石壁望松寥,宛然在碧霄。安得五彩虹,驾天作长桥?仙人如爱我,举手来相招。”表达了李白追求美好境界,希望摆脱尘世烦扰的心情。因为诗句浪漫奇美,故在焦山码头山门处右转,便见一“破体碑亭”立于路旁必经之处,碑刻日本书法家松本筑峰书“仙人如爱我,举手来相招” 破体书法。但令人费解并遗憾的是,当我们一行来到焦山松寥山所在处,却见不到标示李白诗《焦山望松寥山》的任何标志,包括指示牌上也找不到。也就是说曾出现于一千二百几十年前诗仙李白诗题中的松寥山一景,现在已经难以找到了。其实很简单,如若能将“破体碑亭”移于此处或是在指示牌上标示一下,“松寥山”景也许就不会“消失”。我和学僧们继续登山,当我们来到山顶万佛塔时,此塔因需维修目前是禁止对游客开放的,虽然有学僧熟悉守塔老和尚我们可以登塔,但见到一批批好容易才爬上山顶却进不了万佛塔的游客,他们那摇头遗憾离去的表情,确实是让我们感到不安的。长久封塔现象明显是漠视了公共游客登塔之愿望。我们一行再继续往前下山,当来到壮观亭旁六朝拍所在地寻找六朝柏时,却再怎么也找不到它那苍翠挺拔的身影,原来它早已经枯死了!已存活十几个世纪的焦山“活化石”美景古柏,将从此告别世人,想想真让人心疼。最后我们来到位于焦山西侧的摩崖石刻陆游亲笔书写的《踏雪观 < 瘗鹤铭 >》石刻处,这可是一篇被著名散文家刘白羽誉为史上“最短、最精、最美”的散文, 比文学史上公认的短文巅峰之作苏东坡的《记承天寺夜游》84 字还少 12 字。更弥足珍贵的是它竟然是陆游唯一存世的楷书作品。全文如下:“陆务观、何德器、张玉仲、韩无咎,隆兴甲申闰月二十九日,踏雪观瘗鹤铭,置酒上方,烽火未息,望风樯战舰,在烟霭间,慨然尽醉。薄晚泛舟,自甘露寺以归。明年二月壬午圆禅师刻石,务观书。”此文是八百几十年前陆游在镇江任通判期间所写,文章借助历史古迹和自然、人文景观的描写,抒发了特定时期的历史感悟和政治抱负,大处着眼,气势宏大,情景交融中蕴含着深厚的爱国激情和报国情怀,可谓历代小品文中之极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其旁没有任何醒目的标示说明文字而被游人漠视,甚为可惜!而同样是陆游的一首《钗头凤》词,却使绍兴的“沈园缠绵悱恻”扬名天下。
      列举如上案例的目的并非是想批评某个人或某某单位,而是要说明一个道理:即使有再美好的公共空间和再靓丽的风景名胜,如果一旦被人们所漠视,尤其是被与其相关联的人员漠视,那么,就会出现文物毁灭、古树枯死、美景不再、旅游星级降低,最终使名城的名誉度严重受损的局面。比如六朝柏的枯死,其实是可以早作预防抢救的,如果我们的专业管理人员及早加以关注与重视,而不是漠视,像保护焦山行宫佛学院学僧宿舍东侧的那棵树龄已达 525 年的枫杨那样实施抢救的话,六朝柏也许就不会永久消失。我想,黄山迎客松在那种险恶的生存环境下,几经断枝都屹立不倒,从而成为黄山名片而举世闻名,不正是因为管理人员的密切关注精心呵护吗。如若被漠视的话,那早就不复存在了。因为笔者几十年前首次去黄山时就见迎客松的断枝是被支撑住的。由此可见,名城景区的一切公共空间皆不可被漠视,我们一定得有这种危机意识。咱们镇江是一座并不年轻现代的古城,这“古”字同建筑物联结在一起,便有一种独特的醉人魅力:古巷、古墓、古塔、古城、古炮台、古教堂、古城墙……可见,人性中有种恋旧情结。这些古建筑物并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体系,它同其他事物皆有紧密的语言交际关系, 比如同古树木、古山林,同苍天、西风、残照等,如果没有这些交际,便会失去许多魅力。正因为它们的“古”,甚至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才就更不能被漠视。唯有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重视爱护,名城才可能永葆其生命力。
      名城保护,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实就是对名城公共空间的保护,这也是名城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也有近似“公共空间”的概念,例如:“天下”“九州”“尘世”“百姓”等,这就需要民间社会每个人都承担一系列行为规范,比如朝廷旨意和家规族规。后来又发展到斗争哲学和宣传口号、传媒信息和流行风潮等。由此可见,爱护公共空间与遵循社会公德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所谓社会公德,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自觉地向公共空间提供友善和美好,而非漠视公共空间甚至对其进行损害和丑化。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靠全社会的力量方能为之。但作为个体,那种不重视也就是漠视公共审美的毛病,是可以由我们亲手一点点改变过来的。只要我们始终坚持道德文明建设和法制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切实保护与建设工作势必足见成效并永葆其生命力。
(作者为江苏大学工会原副主席、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