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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和民国时期镇江火灾多发原因初探

文章来源:历史文化研究会      添加时间:2018-06-15      阅读数:
清代和民国时期镇江火灾多发原因初探

张峥嵘

  镇江历来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在清代和民国期间,各种灾害连年不断。特别是火灾,发生频繁,损失惨重。给镇江民众带来了无穷灾难和痛苦。本文试对这一时期镇江发生火灾及当时救灾消防情况作一论述。



  清和民国期间,镇江灾害中最多的是火灾。据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月十六日上海“申报”报导:“京江(镇江)西门外沈家巷某姓家[光绪十五年(1889)三月十六日]夜二鼓时不戒于火,霎时光烛霄汉。幸经洋龙各龙(消防设备),闻警施救,方能扑灭。计焚去瓦屋草屋二百余间。男啼女泣之声,惨不忍闻……”〔1〕清光绪十五年(1889)十二月初八日“申报”报导:“京江(镇江)西城外薛家巷后一带草屋均系黄鱼(旧时苏南一带称大脚妓女为黄鱼)所居。借烟霞之窟,为蜂蝶之媒。(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三日)晚膳后,某黄鱼正于某甲短榻横倚,恣情调谑。陡起狂风一阵,将床帐吹向灯前,霎时燃着,不及扑救,遂致冒穿屋顶。甲与黄鱼惊骇异常,不遑抢物,只顾逃命。是时,风力又猛,祝融氏肆无忌惮,延及附近居家,均成灰烬。号哭之声,嚷成一片,幸各洋龙闻警施救,方得扑灭熄。计烧去草屋三十余户,亦可怜唉。”〔1〕“1948年4月6日(即农历2月27日)午后二时半,驰名中外的镇江名胜——金山寺发生火灾。火势迅猛,不到三小时,寺宇精华,大部毁灭。这是金山寺有史以来所经历的第五次火劫。”〔2〕162页“民国37年(1948)6月17日上午10时,位于镇江新西门河边路的燮源昌桐油号开始炼油,因掺杂过多。炼至11时,突然起火,并迅速向炼油草房里贮存的10余桶桐油和隔壁的省公路局淮阴工务段镇江通讯处及其材料库蔓延,引起油桶爆炸……损失约二三亿元(旧法币)。义务消防队员五人在救火中牺牲,另有15人受重伤,6人受轻伤。……”〔3〕416页仅光绪十五年(1889)和民国37年(1948)二年,镇江就发生了多起如此重大的火灾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是惊人的。



  人烟稠密,房屋栉比,这是镇江火灾多发的原因之一。“从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到元至顺二年(1331)的1300余年间,丹徒(镇江曾用名)人口从大约4万人增加到19万人,净增15万人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明、清两代増长较快,到清宣统三年(1911)人口已达44.58万人,(8.93万户),580年间净增28.76万人。到民国37年(1948)的37年间净增3.59万人,达51.34万人,(12.27万户),净增3.34万户。〔4〕192页到清宣统三年(1911),……城厢市和焦东、永固两乡(相当于城区)每平方公里高达7531人。到1946年城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高达9571人。”〔4〕192页
  镇江火灾多发的另一个原因,与房屋结构关系甚密。镇江城区的房屋,多为砖木结构,遇火极易燃烧。而城郊市民又大都以简陋的蓬屋、草舍为居。因此,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且往往一遇火患,就连片焚毁。例如,1948年的金山寺大火:“起火的地是在大雄宝殿东首韩蕲王殿楼上库房内。起火的库房窗门,与大雄宝殿飞檐相接,火舌从窗户夺口喷出,奔向重檐,转瞬间,直上藏经楼。不久风势加大,蔓延更快,竟成火海。以致无法抢救。加上山上的寺庙,依山而造,殿宇楼台,层层相连,高阁飞檐,互相接近。该建筑物的木材,年久干透,每年又新加油漆,遇火更容易燃烧。火势蔓延很快,仅两小时左右,就将大雄宝殿、藏经楼、方丈室、大禅堂、达摩岩、问梅轩、琼花堂、来鹤楼、宝月楼、祖师堂、蕲王殿、七峰阁、妙高台、留玉阁、泳思堂(为救生船舶集之所)、东坡楼等建筑物共计三百余间,文物被毁的更是不计其数,计有全部藏经、大殿佛像、十八尊罗汉、海岛和观音像及其他各处大小佛像约数百尊。还有明沈周的中堂及历代名人字画。因抢救不及,均付之一炬,更是不可弥补的损失。”〔2〕164页又如,“1922年前后,镇江连续发生几次大火灾,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特别严重的一次是发生在天主街、银山门一带的火灾,几乎烧掉了一条街。”〔5〕181页



  镇江火灾之频繁,损失之惨重,除了上述原因外,市消防力量薄弱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镇江的消防组织,在清朝中期已有民间的水龙会。乾隆二十六年(1761),袁文等捐办乐济堂水龙五架,分设“大云坊、小云坊、大围坊、主簿衙署、张德元号等处,而以总簿总理其一切。雇夫救火事宜俱系张德元承管,……乾隆四十九年(1784),西城内曹宏词等募捐意诚堂水龙一架,系曹经管;又五十五年(1790),上河边各米行捐办水龙一架,按年轮执,系唐瑞丰经管;西门桥吴景先等捐造铜水龙一架,系胜茂号经营;鱼巷口袁景尧等捐办水龙一架,系同春典经营……杨瑞彬提供按以上水龙计十四架,具乾隆间捐设。”〔6〕51页“嘉庆以后,越设越多。城内外各街巷,均各添造,至道光中有三十架之多。咸丰间,尽毁于寇(清政府对太平军的诬称)。”〔6〕52页“同治初,以次重设。至十三年(1874)计水龙十四架,列于下:润济堂在县库前;公善堂在五条街;旗营龙在大市口;公安堂在古通巷;安乐堂在四牌楼;平静堂在堰头街;大霈堂在西越城;大安堂在上河边;永安堂在打索街;犹龙堂在鱼巷;义济堂在山巷;静安堂在银山门;普安堂、万安堂在西坞街前后。以上各水龙均系各地段居民、铺户、行栈等公捐公办。一处有事,各龙俱往互资救护。”〔6〕52页此时社会上还有一种民间救火组织——义杠会。“共人夫二十四名,城内外各半。遇有火灾将迫近邻柩,即时抬抢。又老幼废疾,不能行动之人,背负救护。……附水龙传水接济,给身价(工钱)(每名一千二百文)外,每次酌予奖赏(人夫到齐而火熄给半分钱七百二十文……)。所有经费,具系同邑捐助。”〔6〕50页当时的消防组织都是业余消防队员。“各救火会会员,选自身强力壮的青年,平时各做其事,有了火灾即担任消防队员。到了民国时期,消防组织的情况有了变化,特别是镇江成了国民党江苏省会以后,在西城外更楼巷成立了专职的‘省会公安局消防队’。设队长一名,文书警长一名,长警三十名。在城内弥陀寺巷设立了第一分驻所,设队副一名,长警十八名。”〔7〕226页另外民间也成救火会。“镇江各救火会,均由地方人士,自动设立,所有经费,悉由地方捐募,各商号亦出有月捐,为经常开支。现省会私立救火会,共十七处,义务救火人员,均属地方上之壮丁,其热心勇敢之风,实堪敬仰。”〔7〕226页

 注:此表摘录于《江苏省会辑要·第八章·市政·省会消防》
  镇江民间除了各救火会外,民国十三年(1924),由胡健春先生联合各救火会,共同成立了救火联合会。地址设在镇屏山上。开始时实行董事制。十七年(1928)六月改组,推举执监委员。该会表面上是从事救火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实际上兼作现在消防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规定房屋建筑缩让标准,提经前市议会修正通过,由市董事会执行,厥后市行政局所执行之建筑章程,亦復依据成规。筹办自来水,添设消防龙头,改良市民饮料,协助卫生行政,不啻为市行政建设机关。”〔7〕228页“又因镇江道路不宽,河流拥塞,发生火警,施救本极困难,而各救火会闻警出发,踊跃争先,每遇狭窄街巷,或自来水不能到达之地,远近之龙,一时纷集,易致拥挤。救火联合会为免除上项困难起见,将城厢内外,分为五段,为救火区域。由各救火会分别按段负责。经省会公安局消防队及各救火会一致议决,于十八年(1929)六月一日实行。”〔7〕228页救火联合会还订立了四项规章:“(一)就镇江城厢内外,划分五段,于各救火会所在地点,按照各段指定界址,为该会本身区域。凡同在一段之救火会,即同为一段之主体。(二)除省会公安局消防队,遇有火警即往施救外,各救火会之救火责任,分〈主体〉、〈协助〉、〈预备〉及〈浇灭余火〉四种。……(三)如遇火警,各段救火会,非负有上项责任之一者,不得无故参加,惟机器龙得酌量其可以达到之地,遇火警即往,不在限制之列。(四)有火警时,各会应立即鸣钟报警,白昼悬旗,夜则明灯。有火地点,即以一、二、三、四、五为五段区域之标准。”〔7〕229页到了“民国二十年(1931)十月。镇江警备司令部,为整顿省会消防设施,订立了《整顿省会消防设施条例》,共计三大条(章)。第一条:救火会之组织,规定了成立救火会的条件及实施细则;第二条:救火机关之统制,划分了救火的区域,规定了救火时调度及指挥的细则;第三条:救火员警之训练,规定了救火人员训练细则及奖惩条款。”〔7〕235页当时虽然建立了救火组织,制定了实施规章。然而救火的效率却很低下。当时官民救火人员为了事后向火主、灾户募收捐款,互相争功,在火场殴斗时起,大大地影响了救灾。



  清和民国时期的镇江火灾,损失之惨重,消防效率之低下,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消防设施非常的落后。
  在清同治年间,清政府官员常镇道沈秉成“以隆冬水涸,取水维艰,谕(要求)民间积水以防不虞。城内外捐设太平缸、水桶百数十具,分置各坊、街、巷宽衍之处。”〔6〕52页当时的镇江的救火水源,主要靠河、塘、井等。有经济实力的大户人员,重要的寺院都设立了大的太平缸,准备了太平桶等设施。到了民国期间,虽然早在1912年5月,“镇江的英租界就建有自来水厂,但华人居民能用上自来水的寥寥无几。虽然本地的有识之士虽曾积极筹办,但因集资困难,终未实现。1922年,镇江银山门、天主街一带的火灾,蔓延全街。救火时,附近的水井都抽干了,大火却仍然未熄。当时市民推了代表去租界交涉,要求用租界的自来水救火,可是英国领事趁机提出苛刻条件:‘以小时计算水价,先付银子后给水,到约定时间立即停水,(再用)再议价钱。’英国领事的专横和苛刻条件,迫使地方人士下决心筹办自来水厂。于是城外三家救火会,联合请商会出面,先在天主街一带,按各家产业情况,以救火会名义筹资金办水厂。县署亦发公函聘请胡健春、陆小波先生等12人为筹办员。1924年1月14日,由陆小波先生等人垫资1万元,各救火会筹募2万元。从上海聘来工程师。同年6月水厂建成投产。同年12月6日,在南马路商会门口、圣寿寺、山巷万安救火会、天主街第一救火会等四处设水龙头售水。群众谓之‘于消防不无裨益’。”〔5〕182页。救火的消防工具也很落后。清朝时,开始用的是用木材制成的土龙,有田鸡龙、花瓶龙、水箱、水带,动力以人工脚踩、手摇为主。到了道光、宣统年间,装备了洋龙(又名腕力龙,铁制,装有轮盘。可以推动,仍用腕力出水)。但救火效率很低。                 
  “1948年金山寺失火时,全城区只有一辆新式机器救火车,其余都是水桶、挠钩和少数的土龙,是陈旧的手摇救火车,还要人力挑水。队员的个人装备更差,仅有铜帽一顶,雨衣一件。由于该山地势高,水压不够,无法使用。仅靠一辆机器救火车救火,真成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本想用人工拉倒房屋,来切断火路,以图挽救,可是该寺所有的建筑物都是木结构,非常牢固,人力拉不倒。”〔2〕165页“推想历代屡遭火劫,难以扑灭,也不外这两个原因。”〔2〕166页又如1948年6月17日的燮源昌桐油栈失火,也是因消防工具落后,造成火越烧越大,“遇到易燃物品,无足够水源降温,造成连环大爆炸。使省消防队的赵俊超、同福救火会的马永群、润安救火会的贡松、王少卿,以及参加抢救的河滨拍卖行的小老板裘连喜五人牺牲。为纪念他们的献身精神,‘西门河边路’改为‘义士路’。”〔8〕92页“迭经金山寺和燮源昌大火,陆小波先生深感消防设施落后。在他的倡议下,经有关方面的配合支持,将一部万国牌卡车送沪改成消防车,还添置了邦浦机器龙。”〔8〕93页自此,镇江才有了第一部机动的消防灭火车。当时报警的通讯设施也很落后。 “清朝时期报警时,往往用铜钟和铜锣报警,有时用脸盆进行敲打并大声呼喊,惊动街坊上的壮男奋起扑救。救火会成立后,各会配有昼夜值班瞭望员,瞭望员看到辖区内发生火灾,立即乱敲钟锣召集本会会员出救。到了民国16年(1927),在阳彭山上设了瞭望台,配警钟一口及红旗、挂灯,配置瞭望员值班,值班瞭望员发现火警,先敲乱钟数十次,再按火灾发生地区(分全城为东、西、南、北、中五区,分别以一、二、三、四、五响为代表),敲短钟数响,指示全市各救火会去现场灭火。公安局消防队长为火场总指挥,负责调度,统率各救火会人员施救。火灾扑灭,即敲慢钟一次。”〔3〕415页   



  综观清和民国时期的救火消防历史,我们有以下几点感想:
  1.清和民国时期镇江的救火消防事业,大都由百姓捐办为主,这表明了封建政府对社会基层管理更加间接化和无为化,同时也反映了基层的自治化趋向。
  2.镇江火灾多发且损失惨重,与城市人烟稠密、房屋结构易燃、消防设施落后等原因有关。但封建政府不重视防火宣传,措施不力,致使市民对防火常识十分欠缺,意识淡薄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火灾原因,据调查,主要是市民烹调饮食、倾覆油灯、漏电、敬神、烤火、吸烟等不慎所致。
  3.从清朝兴办火龙会到民国兴办救火会,添置救火设备,都是民众自发捐助的,这些捐助者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这反映了我们民族所固有的互助、協作精神,反映了人们对安定和谐社会的向往。

注 释

  〔1〕《中国火灾大典》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5年版。
  〔2〕姚其苏  《金山寺火劫记》 镇江文史资料  第8辑。
  〔3〕镇江史志办公室编 《镇江市志·公安消防》 方志出版社 1995年版。
  〔4〕镇江史志办公室编 《镇江市志·人口》 方志出版社 1995年版。
  〔5〕庄家驹 《陆小波与镇江自来水厂》  镇江文史资料  第22辑。
  〔6〕吕跃斗撰《清光绪丹徒县志·人物志(卷36)尚义》光绪五年(1879)刻本。
  〔7〕贾子彝编 《江苏省会辑要·第八章·市政》  镇江江南印书馆  民国二十五年 (1936年)9月版。
  〔8〕杨瑞彬  《义士路上忆义举》镇江文史资料  第22辑。

(作者为西津渡文化旅游公司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