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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契机 开创名城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文章来源:历史文化研究会      添加时间:2020-08-13      阅读数:

以贯彻《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契机

开创名城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任振棣

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自古以来人文荟萃,文化发达,交通便利,从古到今都是江南山水、文化、宗教胜地,至今留存着一大批展现镇江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街区、寺庙、建筑、遗址(遗迹)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9年10月,《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工作提供了最直接的法律遵循。本文将着重围绕以贯彻《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契机,开创名城研究会工作新局面这个主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工作的现状

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于2000年成立。20年来,在市委和市人大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老会长们的带领下,研究会坚持学术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双轮驱动”,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研究,有利推动了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

一是学术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和研讨会,编撰《论文集》20集,收入论文近千篇;成功承办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优秀传统文化与党内政治建设”学术研讨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座谈镇江名城保护建设”活动;编撰出版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江研究丛书》《镇江历史文化大辞典》《齐梁萧氏故里研究》《名城镇江文史研究丛书》《镇江三山文化丛书》等区域性学术著作,有的专著分别获得了全国、省、市奖项;主办了“文心雕龙”“昭明文选”国际学术研讨会。

二是应用研究取得了显著业绩。研究会紧紧围绕名城建设和保护的重点工作,将学术研究与应用性研究紧密结合,通过完善项目课题组长负责制、报告文本研讨终审制等系列制度,确保质量出精品。应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要求,完成应用性研究课题70余项,在提交应用性研究报告的同时,跟踪服务具体建设工程,做到负责到底。近年来应用型研究如:完成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镇江史料陈列馆展示方案、城区山体整治等研究报告,编撰《镇江名人馆展陈大纲》,完成镇江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沿途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研究,完成《镇江方志馆展陈大纲》的编撰等,均得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认可。

三是自身建设取得了不断进步。坚持开门办会、民主办会、专家学者办会,始终把改进作风、提升水平,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担当意识、紧密联系镇江历史和现实的学风、个人钻研与团队攻关的协作精神,在积极吸纳全市优秀人才为会员的同时,加强会员的交流,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形成了多学科人才结合的学术研究队伍。

二、名城研究与保护工作已经进入到了新时代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个新形势下,名城研究会的工作也有了新变化。

一是中央更加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时提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2016年,习总书记又作出了“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党的十九大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坚定文化自信的一个部分写进报告中,使之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又提出,“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历史文化研究和保护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要求标志着党中央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会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新思想,用新思想指导研究会的研究和工作。

二是全省竞争激烈。截至2018年,江苏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座(南京市、苏州市、扬州市、镇江市、常熟市、徐州市、淮安市、无锡市、南通市、宜兴市、泰州市、常州市、高邮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32座,中国历史文化街区5处和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58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数百个。其中拥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均列全国首位,可以说,各省辖市的资源禀赋都很好,工作都做了很多。特别是近几年,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省辖市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这种竞争态势,对我们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三是我市出现新机遇。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部门积极健全保护机制、加大保护投入,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我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历史文化保护,制定了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香醋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等,实践下来的效果表明,用法治的力量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力度更大、刚性更强、成效更好。现在《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通过,2020年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治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三、抢抓机遇,奋力开创名城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名城研究会的工作,要反映时代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名城保护多做实事。下一步,名城研究会要进一步抢抓《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的机遇,切实开创历史文化研究和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我个人认为,主要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没有保护的开发是破坏,但是没有开发的保护又是不可持续的保护。研究会首先要更新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保护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利用是保护基础上的利用。要学习贯彻执行好《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有关保护和利用的内容,切实把研究会全体会员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法规的条款上。研究会要开展关于保护和利用的讨论,努力就保护什么、利用什么,保护的原则是什么、利用的底线是什么,怎么保护、怎么利用等问题达成共识。要就保护和利用这个主题,开展专门的研究,切实把研究会的讨论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成果,努力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二是要处理好学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系。这两个方面都是研究会的主要工作,可以说是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没有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就成了无源之水,不会有创新和活力;但没有应用研究,研究会的学术研究就会被束之高阁,不可能持续。所以,要处理好学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系,既不偏废其中任何一个,也不过度关注其中任何一个,努力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与时俱进开展学术研究,对已经开展过研究的主题,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再去挖掘;对于中央、省市委格外重视的主题,比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红色文化、乡村振兴等,研究会要重点开展专题研究。要提高成效开展应用研究,进一步提高标杆,多出应用研究的精品和样板;要贴近群众开展应用研究,多选择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主题开展工作,切实让应用研究深入基层、融入群众;目前,重点要针对《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执行开展相关应用性研究,助推《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要做好学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承接,每年研究会都会产生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要对这些成果进行应用可行性分析,并建立相应数据库,对应用性较强的要及时转化为实际成果。

三是要处理好研究和宣传的关系。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但是保护仅仅依靠研究会、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还不够,必须发动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群众,形成名城保护建设的合力,这就需要在宣传上下足功夫。要宣传好研究会的研究成果,通过报纸、电视特别是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展示研究会的研究成果;要在宣传的形式上多下功夫,坚持图文并茂,突出图片和影像;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好《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浓厚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氛围;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研究和保护工作,向全市征集研究和保护的课题及成果,积极发现更多历史文化研究与保护方面的人才,吸纳他们参与研究会的工作。

 

(作者为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