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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建设中红色基因传承

文章来源:历史文化研究会      添加时间:2021-04-15      阅读数:

关于城镇建设中红色基因传承

——对我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思考

李壮云


      “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要求。红色文化不仅是城市优秀文化的重要代表,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城市弥足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具有非常重要的保护价值、教育价值和利用价值。本文就城市建设中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谈点认识和思考。
      一、准确把握红色文化资源的内涵
      红色文化彰显着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了人民和时代的要求,其内涵丰富而深邃,需要我们全面认识,准确把握。笔者参阅了大量资料,目前,对红色文化资源内涵有如下表述 :①红色文化是在整合、重组、吸收、优化古今中外的先进文化成果基础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而生成的革命文化 ;②红色文化的理解,红色文化广义上是指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力量,在中国,红色文化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解放与自由,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凝结而成的观念意识形式和物质遗存 ;③红色文化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两个方面。其中,物质资源表现为遗物、遗址等革命历史遗存与纪念场所 ;非物质资源表现为包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古田会议精神等红色革命精神 ;④红色资源是以红色革命道路、红色革命文化和红色革命精神为主线的集物态、事件、人物和精神为一体的内容体系 ;⑤将“红色文化”概括为革命年代中的“人、物、事、魂”。其中的“人”是在革命时期对革命有着一定影响的革命志士和为革命事业而牺牲的革命烈士 ;“物”是革命志士或烈士所用之物,也包括他们生活或战斗过的革命旧址和遗址 ;“事”是有着重大影响的革命活动或历史事件 ;“魂”则体现为革命精神即红色精神。
      从上述内涵定义界定中,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讲,我们保护利用的红色文化资源,不仅体现在理想、价值、精神风貌等层面,而且融注于物质遗存和文艺形态当中。它既包括红色传统和红色精神,也包括在革命战争时期打上时代烙印的红色历史遗物、遗存、建筑、旧址和场所等等。我们只有全面准确把握红色文化资源内涵,才能有效开展保护和利用,通过对重要革命纪念地、纪念物、标志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精神等传承和弘扬,进一步铭记历史,继承革命传统,发扬革命先辈的红色文化精神,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
      二、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考量
      近年来,各地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上作了有益而积极地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认识不到位,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足, 对城镇优秀文化保护存在着“厚古薄今”狭隘思维定式,使得一些承载着历史内涵的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遗产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宣传不到位,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宣传的广度、深度仍显不足,“红色保护、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研究不到位,缺乏系统研究,往往只强调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而没有制定保护的措施方案,致使红色文化资源在随意开发中遭到损毁、破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利用上的问题。一是挖掘整理红色文化的深度不够。许多红色文化仍保留在文史档案资料中,未能进行系统的加工整理,利用也仅限于文史研究领域,社会影响力不足。二是红色文化资源整合度低。不少地方尽管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了整合,但力度不强,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红色文化旅游线路 ;红色文化资源与其他旅游资源整合的深度也不够,致使红色旅游景点的“配角”色彩浓厚。三是红色文化教育展示功能单一。就目前来说,大都是各个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参观人员讲解,或通过书籍、影视作品呈给读者与观众,展示内容同质化明显,讲解方式千篇一律,各地红色文化的特点未得到很好地展现。
      (三)保护上的问题。一是保护合力不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涉及史志、民政、文广、发改、财政等部门,但许多地方并未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和考核评价机制,部门基本是各自为战, 加之责任不明确,又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没有形成合力。二是保护规划滞后。尚未制定出台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整体规划,没有将整个红色文化进行全盘考虑和活用,保护开发缺乏引领,仍处于低层次保护开发建设状态。三是保护力量不足。未能形成红色文化研究、保护的人才梯队,很多红色文化遗产处于无人保、无人管、无人传承的困境。四是保护经费不足。一些地方除列入国家文保、省文保的遗址有维护经费外,其他革命遗址的保护经费基本没有保障,使保护流于形式。
      三、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相结合”,让革命文物活起来,这是中央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把革命文物利用好、革命传统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结合镇江实际,谈点认识和思考。
      (一)顶层设计,完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体制机制
这是做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制度支撑。从我市看,2018 年,我们建立了《镇江市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召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20 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主要做好设施、遗址和基地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必须要在这一基础上作进一步延伸、深化,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一是规划先行。以“十四五”红色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为红色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顺体制机制,“以用促保”,高起点制定全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行动规划,将红色旅游纳入全域旅游规划,制定红色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规划实施方案。二是加快立法。我市可通过地方立法,对资源的保护主体、管理主体、管理责任、保护利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提供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三是狠抓落实。要建立红色文化保护利用评估和督查制度,突出考核评价导向作用,综合考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把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
      (二)摸清底数,打牢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基础
      红色资源是镇江的一大文化名片,也是我市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据统计,我市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40 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7 家,如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总前委旧址纪念馆、渡江文化园、焦山古炮台等文博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革命人士故居等。这些遗址遗存和文物保存较好,价值极高。但笔者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做好保护利用的普查工作,建议由民政、文广、史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课题组,认真开展红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革命时期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一些红色歌谣、革命斗争的奇闻轶事,需要进一步搜集整理,彻底摸清全市红色遗产的“家底”,为保护利用夯实基础。
      (三)加大宣传,营造全民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就是保护红色文化历史、传承红色文化精神的思想认识,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浓厚氛围。从目前各地实践看,一是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二是发挥职能部门的宣传作用,三是发挥人的宣传作用,通过组织红色文化爱好者、志愿者对各类红色文化遗产进行深挖和考证,撰写红色故事,扩大传播影响。笔者认为,对这些做法学习借鉴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方面作积极地探索和尝试 :一是要充分发挥纪念馆、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应按照新时代弘扬红色文化的要求,全面优化展陈内容,改进展陈方式,不仅要运用好实物、照片、模型、绘画、雕塑、影像等多种形式,还应运用好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红色文化的展览展示水平 ;要不断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红色文化内涵,构建“深刻理论+ 风光环境+ 历史文物+ 人物互动+ 亲身体验”生动的体验式教育模式,努力在特色上下功夫,发挥教育基地的传播教育功能。二是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研究成果的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名城研究会平台,开展红色文化学术研讨,推进红色文化资源学术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并通过成果宣传,展示红色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宣传的有效性。三是创新形式开展宣传。可围绕重大革命历史节点,依托红色文化设施、遗址和基地教育资源,组织报告会、大讲堂等形式,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教育活动,让红色文化活起来、传开来,让更多的人看得见、记得住,推动红色文化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可开设地方红色文化专题课程,将红色文化资源转化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鲜活教材,丰富理论实践教学活动。
      (四)激活资源,构建红色文化传承发展高地
      红色文化资源不仅是增强文化自信可利用的历史富矿,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抓手,因此,只有有效激活红色文化资源,构建红色文化传承发展高地,才能实现红色文化功能和效益的最大化。
      [1] 要做好“保护+ 管理”的文章。应本着“慎重重建”“修旧如旧”的科学态度,切实有效地保护好、传承好红色文化资源,近年来,我们在不改变不破坏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修缮了原新四军纪念馆和苏南抗战胜利纪念碑,建设了廉政馆、将帅馆以及陈毅、粟裕和小号手铜像等红色景点,对九龙山景区新四军大坝、修械所、后方医院等抗战遗址进行景观改造,我们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制度,实现红色文化资源数据化管理,确保文物安全,为充分高效利用红色资源提供便利。
      [2] 做好“保护+ 故事”的文章。讲好红色故事,就要对故事的历史渊源、历史事件,对过去现在未来的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将故事背后那些充满人文精神和情怀的东西展现出来, 让人们在细微之处引起情感共鸣,汲取红色营养,如在江西瑞金的华屋村,十七位华氏子弟参加红军,留下了“十七棵松”的感人故事 ;井冈山上,一块“雷打石”见证了一支人民军队铁的纪律的诞生,成为红色经典。我市“大辫子姑娘”颜红英“我送亲人过大江”“二墩港的枪声”等带着乡音乡情的红色故事,是我市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但这远远不够,我们需要进一步搜集整理这方面素材,尤其要突出“铁军精神、渡江精神”等红色基因,要将现代科技融入红色故事的讲解中,让游客身临其境地体会到革命先烈的艰难困苦与英勇无畏,让红色历史成为
“可以穿越的历史”与“可以透视的故事”,只有让红色资源活起来,才能激发我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3] 做好“保护+ 发展”的文章。保护目的是利用,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把保护同发展红色经济结合起来,把红色旅游同人文旅游、绿色旅游结合起来,通过对我市红色资源进行全方位研究,整合红色、绿色、古色资源,全力培育、打造红色旅游经济。
      一是中心带动、协同发展。紧紧抓住茅山新四军纪念馆为核心的红色旅游拳头产品,通过探索“中心带动、协同发展”模式,更大地释放红色旅游集聚效应。近年来,茅山通过“重温抗战史、重走铁军路”深度挖掘与梳理,保护并修缮了新发现周边新四军取水点、茅山道院惨案发生地等200 余处抗战遗存,呈现出“皓月当空,繁星点点”的茅山红色旅游发展态势。我们要以此进一步带动茅山周边的发展,通过开发茅山红色研学旅游项目,将“红色教育套餐”融入生态农业、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形成由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参与的乡村红色旅游新格局。
      二是找准线路、融合发展。外地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在上海,红色旅游线路融入“密室逃脱”、党史知识问答、城市定向等形式,多方位呈现上海红色基因 ;井冈山推出红色拓展活动, 让游客住进土营房、吃红米饭、喝南瓜汤,红色教育、拓展训练和旅游休闲融为一体,深受游客喜爱。我们要把世业州作为“特色党建”学习线路,并与沿线的核心吸引物串联,形成大健康旅游产业。目前,以现代农业为代表的世业州四季春农业园,以休闲娱乐为代表的开心农场, 以研学教育为代表的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以健康旅居为代表丰盛园已成功运作,我们应通过举办音乐节、开展大型康体活动等,进一步完善丰富世业州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三是形成产业、链式发展。打造“红色+ 旅游”融合的特色旅游,凸显“革命、乡愁、生态” 三种文化魅力,逐步形成红色旅游发展链条。这方面我们已有成功的案例。自2013 年起,扬中友好村就陆续投建了宽心圩友好村传统村落、扬中市红色教育基地、古树名木鉴赏园、汪家圩地名文化园等项目,逐步形成了红色旅游的整体框架。如今踏上友好村的土地,从墙面上醒目的抗日标语,到广场上展示的飞机、大炮、坦克,从体现地域特色的渔耕文化馆、农耕文化馆、红色文化馆,到一排排革命抗战时期的建筑小品,一股浓浓的红色气息扑面而来,营造出了红色旅游“新妆”。2019 年友好村先后接纳市、县各学习单位180 多家,接待游客12 万余人次,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0 万元,实现了红色教育和乡村旅游双丰收。我们要进一步把红色教育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紧密结合起来, 坚持“红色领航、绿色发展”理念,走出一条“党建引领+ 红色文化+ 乡村旅游”的乡村振兴之路。
      四是多措并举,推动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责任。根据实际需要, 增加保护与传承的管理人员和红色文化守护员,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红色文化资源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红色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各级政府应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所需资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可加大年度预算内资金投入,建立各级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专用资金。目前,中央党校报刊社在镇江已设立“革命老区改革创新观察点”和“改革创新调研基地”,应以此为契机,向上争取红色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专项资金,对重点文物、重点革命遗址遗迹等红色设施进行保护和修缮。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参与红色资源的建设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为红色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金融支持。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作为一项系统而宏大的工程,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通过深入推进,力争把镇江打造成为红色文化保护重地、红色文化传播高地和红色旅游最佳目的地。

( 作者为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名誉会长)